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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全部放开

时间:2023-05-18 23:00:13

  从江苏教育厅获悉,今年起我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全部放开。省教育厅昨天发布了2005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明确今后我省对所有师范类毕业生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建立以教师资格为标志的职业资格制度。

  05年全省高校共有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28000多人。我省从2001年起全面放开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物理、电化教育6个师范本科专业以外的毕业生就业,而无锡、南京两市则于2003年起全面放开师范生就业。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规定,我省从2005年起拟取消对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物理、电化教育6个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的限制,对所有师范类毕业生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建立以教师资格为标志的职业资格制度。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具有鲜明的时效性,高校在6月中旬将发放派遣证,而录用学校需在8月份对毕业生进行培训,确保9月份开学后上岗,所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在5月30日前与确定录用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应及时将就业协议书报学校学生处办理有关手续。省教育厅根据学校上报的就业方案,将其就业报到证开到有关市教育局。

  对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征求学生意见,允许学生自主选择择业方式,允许学生将档案保留在学校两年或存放到地方人才市场。对其中愿意回生源地任教的,报到证开到当地教育局,并纳入省下达的就业指导计划,由生源地教育局推荐就业。对到其他行业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与非师范类毕业生执行相同政策。毕业生的档案根据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开具的单位由学校按规定寄送。

  据悉,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正在酝酿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师范类毕业生到基层、农村、边远学校、薄弱学校以及新建学校任教。省教育厅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动员、鼓励本地生源毕业生回本地任教。同时,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资格,规范毕业生就业程序,公布需求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