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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总结

时间:2023-05-18 23:00:13

  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郧西县春节困难党员慰问工作遵循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慰问,各乡镇(场、区)党委、县直系统党委协调配合的原则,把党的暖和送到每一名慰问对象,有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发了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热情。

  深化开展调查摸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郧西县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贯彻落实好慰问工作部署,切实扩大慰问对象覆盖面,重点对“生活困难党员”(指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或因病、因灾、孤老、失业下岗、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慰问。飞快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的通知》,对全县春节期间做好慰问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对慰问对象、慰问标准及相关要求提出明确意见;县委明确要求要对本地本单位困难党员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工作,确保调查准确无误。同时,建立健全本地本单位困难党员信息库,并认真填写好《郧西县2009年慰问困难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于2008年12月26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县直特困职工党员、企业下岗党员以系统为单位进行统计上报,农村困难党员由各乡镇负责统计上报。由于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负责,使全县春节慰问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落实、有保障。

  及时做好走访慰问,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郧西县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做好慰问工作。一是对建国前入党(或受到省军级以上表彰的)农村老党员,严格按鄂民政发【2006】55号文件执行到位;二是以农村困难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老党员为主,恰当兼顾在职困难干部职工党员;三是在2008年“七一”期间已受过慰问的党员原则上本次不再慰问;四是坚持将上级慰问和本级慰问有机相结合起来,本次县级慰问筹措经费15万元对650名困难党员进行慰问;乡镇及县直单位筹措经费7万元对300余名困难党员进行慰问,慰问结束后由各乡镇党委、县直系统党委按分配名额如实呈报。对各地呈报的慰问对象,除选择部分对象由市、县领导进行上门慰问外,农村困难党员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慰问,慰问标准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县直单位困难党员由各系统党委负责组织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200元。从而通过整合资源,多筹措施,对年终各项慰问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力保2009年度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发放到手中,对每一个生活困难的党员和受灾党员都上门走访慰问一次,确保全覆盖、无遗漏的目标。

  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全公开、透明化。为严肃慰问纪律,做到慰问人员名单确定和慰问过程中公开公正透明,郧西县坚持“三项制度”构筑有效保障机制。一是坚持公开评议制。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年终“党员先进性明白卡”活动总结考评、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民主公开地确定好本单位的困难党员,确保把那些真正需要关怀帮助的对象如实呈报,困难党员的确定以形成专门的记录存档备查。二是坚持集中公示制。县委组织部把困难党员的慰问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各地呈报慰问对象,集中在《郧西党建网》、《郧西周刊》上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有情况反映进行调查核实,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将取消慰问资格。三是坚持责任追究制。严肃慰问纪律,确保不出现虚报、、漏报和假报等现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慰问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将慰问情况形成专题报告连同慰问名单一同上报组织部组织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