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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新社会救助制度

时间:2023-05-18 23:00:13

  北京发布新社会救助制度 城乡特困人员低保上浮40%

,介绍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制度。新的救助制度对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特殊人群在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降低了门槛,同时给予这些人群的社会救助金也大幅提高了标准,上浮标准从15%到40%不等。

  救助金上浮15%至40%不等

  根据新的救助制度,低保户中的种类困难人群可享受更多的救助金。比如,家庭中有重大疾病的,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35%上浮救助标准。这样,在低保金650元的基础上,这类家庭可以再领取227.5元的救助金。

  发布会上,,这一新的求助制度旨在对已经享受低保的对象,根据其家庭的不同困难和困难程度,加大救助力度。上浮力度最大的是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按照低保标准的40%上浮。

  此外,重度残疾人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30%上浮救助标准;民政部门管理的传统救济对象和经户籍政府侨务部门认定的归国华侨和侨眷,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25%上浮救助标准;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16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20%上浮救助标准;60周岁以下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以及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15%上浮救助标准。

  单亲抚养未成年人申请低保降低门槛

  据悉,此次发布的分类救助制度是针对有资格领取低保金的城乡困难人员。吕海燕介绍:“考虑到有些家庭的收入超过了可以申请低保的条件,但确实又存在困难需要救助。我们对一些特殊人群降低了申请低保的门槛。”

  根据新制度,申请低保家庭中有罹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人的,其家庭收入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00%进行核减;其中,法定抚养人达到60周岁的,家庭收入还可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50%再次进行核减。单亲家庭中法定抚养人单独抚养16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的,家庭收入也可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 100%进行核减。

  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家庭平均收入超过了650元,是没有资格申请低保的,也就不可能享受到分类救助;但如果其家庭中有单亲抚养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在计算家庭平均收入时,就可以核减100%,即将家庭总收入减少650元计算平均收入,以此申请低保。

  北京市有大病患者家庭 收入超标仍望享低保

  今后,家有大病患者的家庭,即使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也有望通过收入核减的方式,纳入到低保救助范围。,单亲家庭、重残人家庭,都有望通过该方式获得低保救助。

,下发《关于规范和统筹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制度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今后,本市低保救助的申请者中,家庭如有罹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的人,其家庭收入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00%进行核减。

,比如一个三口之家,老两口均为退休人员,其中一人已超过60岁,俩人退休金总计每月2900元。家中只有一个孩子,20岁,因罹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只能靠父母照顾生活,家中生活困难。

  “北京市低保标准是650元,按以前的政策,这个家庭的月人均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就享受不了低保救助了。”上述负责人说,但按照新的分类救助政策,该家庭中有一个罹患重大疾病人员和一个60岁以上的老年人,因此,在核算家庭月人均收入时,可先分别扣除低保标准的100%和50%后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收入核减后,该家庭月人均收入为641.7元,低于目前650元的城市低保标准,“完全可以享受低保救助了”。

  据介绍,目前本市低保家庭共有9.5万户、15万余人,新政策实施后,享受低保救助的人数预计将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