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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工资成负数 工资倒扣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时间:2023-05-18 23:00:13

  近日,北京某医院药房医生杨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她因请病假,结果收到了一张月薪资显示为负数的薪酬单,而医院此前回应因其当月工资不够扣除保险。

  医生薪酬扣除各类保险为负数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药房工作,由于生病,今年5月她向单位申请了病假。然而近期当她收到5月份的薪酬单时,发现其当月薪资上显示的数额为负数。

  杨女士提供给记者她今年5月份的薪酬单,显示其该月的薪资总额为人民币4390.84元,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工资、临补等项,应扣项目合计为人民币4799.67元,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失业险、医疗险、停车费、会费等。两项加减,最后其当月薪资在0元以下,为人民币-408.83元。

  而杨女士在今年4月份,同样因请病假,收到一张1145.33元的薪酬单。从薪酬单上可以见到,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保险等项目在内,与5月份同样,扣除了4799.67元,但在薪资总额中多出一项1155元的季度绩效,如果没有这一份绩效,其当月薪资依然为负。

  医院回应有其内部支付规定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对负数薪酬单感到不解,她说,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720元,而她的工资不仅低于最低工资,而且还是负数。

  而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种情况不叫负工资,而是因为杨女士的工资由于保险不够扣,才出现了这种情况。其人事科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每个医院都有自己内部的工资支付规定,其单位有自己的工资支付办法。

  医生已收1600元汇款并非补发工资

  记者从杨女士处得知,昨日上午,她收到一笔来自医院的1600元汇款,但是并不太清楚这笔钱到底是因何而来。记者联系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被告知1600元并非补发其5月份的工资。

  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针对杨女士负工资的现象,医院已进行了相关调整。医院人事处咨询了相关单位及北京市人社局,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7月25日,医院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将职工病假期间的实发收入,调整为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一调整于2016年8月执行。

  追问1

  发放负工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北京市人力社保政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政策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就是说,扣完社保及其他所有应扣费用,总之劳动者拿到手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的80%。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工资出现负数的情况可能有,比如说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按规定出现了扣罚款。如果说有病假条,跟企业请过病假,工资条上是绝对不能出现负数的。

  那么,最低工资是否包含五险一金?最低工资的规定是否适用于医院?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骁表示,最低工资是指扣除加班工资、福利津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之后的工资标准,不应包含五险一金。对最低工资的相应规定适用于医院。

  追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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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骁表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人事争议(少发工资就属于人事争议),与企业劳动者不同,应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人事争议仲裁,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发生人事争议时,应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之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