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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

时间:2023-05-18 23:00:13

  “小型微利”是企业所得税专有概念,不同于增值税小微和工信部300号文件的概念。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欢迎阅读!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且年度应纳税所

  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以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

  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二、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所

  得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均可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如何申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

  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四、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如何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

  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五、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六、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优惠。其中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定率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对于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

  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七、上年不符合条件,本年预计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否享受优惠?

  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八、新成立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九、已在预缴时享受过优惠,但汇算清缴经过纳税调整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纳税?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