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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建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0 14:56:27

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建立起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作用于特困弱势群众就业援助,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一是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加大了对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力度,对上岗情况采取定时不定时的检查。通过实行“定岗、定责、定员”的“三定”管理办法,取缔了366个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身份的人员。同时,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进行认定,使499名大龄灵活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得到充分就业。为了回馈社会、奉献爱心,这些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就业局的组织下,在海城南出口长五公里的路段,开展了“义务植树、美化家园”活动,对道路扩路区域内的国槐进行移挪,确保了120棵树木在最佳成活期顺利移挪。

二是为帮扶“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等弱势就业群体,为其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使他们有能力接续保险,纳入社会保障范畴,按时享受退休待遇,实现老有所依。

截至目前,海城市现有享受“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5801人,全年办理 “4050”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1686万余元,医疗保险补贴352万余元。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902人,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421万余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14万余元。(鞍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孙铭屿闫素敏 魏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