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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回应“故宫拍”事件

时间:2023-05-18 23:00:13

  针对近日广受关注的“故宫拍事件”,拍摄者王动目前在微博上做出回应,他表示自己只是“一个单纯的人体摄影师”,选择在故宫创作,是需要在作品中呈现历史和人体的强烈对比;女模特跨过螭首只做出依靠动作,没有破坏文物,他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论负责。

  摄影师:不是侮辱故宫 无意传播扩散

  6月2日0点15分,摄影师王动在微博称自己从事的人体摄影“自摄影术被发明以来就存在的,再正常不过”。选择故宫创作,不是因为要侮辱它,而是因为“前朝宫殿历史积淀充满力量,希望它跟人体有足够强烈的对比,我需要这个力度呈现在作品中”。他写道:“是色情还是艺术,你们可以找出政府的专家团对我进行审核,我问心无愧。”

  王动承认,拍摄前曾三次到故宫踩点。他还表示,拍摄区域是在故宫所允许活动的范围内,避开游人拍摄,没有问题。对于网友争议的女模特骑坐在螭首上的照片,他解释“授意模特跨过排水兽只做出倚靠动作,并告诉她不要破坏文物,因为我也不希望文物受到破坏”。

  王动表示:“作品发布在私人的摄影网站,无意传播扩散”,并表明态度:“我是个有担当的人,我对我的行为和言论负责。”

  事件经过

  据故宫博物馆调取的监控录像显示,5月17日8时30分,4名观众抢在其他观众之前从午门西侧门洞跑进故宫(其中女子外穿灰色长衫)。

  8时50分,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此四人在太和殿三台西侧进行不当拍摄,并对其行为进行制止。

  17日10时,名为“WANIMAL”的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这组在故宫博物院内拍摄的不雅照片。拍摄者“WANIMAL”微博显示,这次拍摄是有计划、有准备的,5月13日经过事先踩点。

  故宫博物馆:事先并不知情

  6月1日,故宫方面发布相关说明,表示故宫博物院事先对此事并不知情,但工作人员曾在事发时对此行为进行过制止。故宫方面同时表示,坐在文物建筑螭首上进行拍照,不仅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严重影响了故宫博物院应有文化氛围,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据故宫博物院有关人员介绍,2015年5月17日10时,名为“WANIMAL”的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这组在故宫博物院内拍摄的不雅照片后,起初由于该微博关注度不高,为避免助长炒作,故宫没有立即予以回应,仅向有关部门报告了情况。但近些天来,此事件广受关注,为此院方才作出说明。

  当事人:提前踩了三次点

  记者翻看“WANIMAL”的微博发现,原本于1日高调宣布“退出微博”的他,在6月2日0:15发布了对此事件的七点回应。

  回应提到,“我之所以选择在故宫创作,不是因为我要侮辱它,而是因为我认为前朝宫殿历史积淀,充满力量,我希望它能与人体有足够强烈的对比,我需要这个力度呈现在作品中。”

  他还表示,提前确实踩了点,而且踩了三次。“我没有通知故宫,因为我要是通知了,我肯定被拒绝,正因我没有通知,我才拍了出来,拍摄的时候有很大的难度,不能有更多的调整,只能跟着感觉,一次成型。所以跟以往的作品的品质有偏差,但是我并不后悔。”回应中,拍摄者“WANIMAL”说。

  拍摄者“WANIMAL”所发回应的微博截图

  律师: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针对这一现象,有律师表示,如果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这样做是很不恰当的,,可以说这就是原则性上的违法。(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她说,不论是出于创作、还是搞艺术,故宫是世界遗产,这样的行为不符合《文物保护法》的初衷。

  有律师则表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处以治安拘留或者罚款。但对于裸露到何种程度需要接受治安处罚其实并无明确规定。各地把握的标准和条件也不一致。

  也有律师表示,拍摄者“WANIMAL”的行为是否应该进行治安处罚,应考查其行为是基于为人体艺术还是为满足不健康心理需求之心理动因。

  律师:不扰乱公众秩序 不应受处罚

  对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是否违法,有律师表示,在故宫全裸拍照,属于故意而非过失地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

  如果摄影师选择以古典建筑为背景拍照,是为了实现人体照艺术价值,采取“披衣脱衣,快照快收”的方式拍摄,尽力注意不扰乱公共秩序,即使存在“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也未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不应受到治安处罚。

  若模特和摄影师在故宫内无视他人的感受,全裸出镜,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哪怕确实在拍“人体艺术照”,模特跟摄影师的行为都构成共同犯罪,应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