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岗位职能 > 交通违法整改措施

交通违法整改措施

时间:2023-05-10 14:56:27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改措施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长助理、,县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为了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l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一是重点车辆。把7座以上客运车辆、校车、大货车尤其是拉土沙石车、涉牌涉证、报废车辆、摩托车作为管控重点,特别是对客运企业必须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二是重点路段。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治理,将民警的勤务部署与学校学生上、下学时间调整一致,学生上、下学时间,校园门口必须要有民警维护交通秩序,公路沿线要有巡逻车进行安全巡查。三是重点时段。要坚持科学布警、科学勤务,根据路面动态及事故发生特点规律灵活安排勤务时间,重点加强对18时至24时时段的巡查管控,主要是查处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员行驶的违法行为;下半夜则重点查处客车、大货车、农用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 。

  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各运输企业,要大张旗鼓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要在国省道沿线所有村庄采用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交通安全提示等方式进行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传播交通信息、交通安全常识,利用农村集市贸易组织农民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不断加强对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宣传,做到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企业一个不漏,重点驾驶人一个不漏,中小学校一个不漏。要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开展宣传,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专项整治宣传的规模效应,真正形成人人讲安全,各方抓安全,全社会重视交通安全的新局面。

  二 严查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根据我县道路超速违法行为情况,县交警大队要在高速公路两个收费站以及其它事故多发路段,加大电子测速力度,合理安排勤务,认真组织测速整治。特别是对故意遮挡号牌、无牌行驶、逃避测速检查的要严格查处,一经查实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决打消其嚣张气焰。

  三 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齐抓共管,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逐一核查乘载人数并做好登记,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逃避检查的违法行为。对超员客运车辆要进行卸客转运。对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所属客运企业要通报县安监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要坚决依法对其相关负责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四 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巡警、派出所等警力资源,认真分析全县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以及事故特点,以午餐后和晚餐后为重点时段,以城区餐饮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公路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出入口为重点部位,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依法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严管重处。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县电视台及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进行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报道,加大震慑力度。

  五 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时间,针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加大巡逻密度。对在交通安全服务站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后责令驾驶人离车休息,消除疲劳状态。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注意。情况严重的可采取警车引导的方法,将车辆引领至安全地带或服务区,责令驾驶人休息并消除疲劳状态。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 严查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违法行为。

  各乡镇要以“安全年”创建为载体,发挥交通安全工作站和农村派出所交通勤务室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村村通弯道路段,健全完善辖区农村道路安全防控网络;交警大队要科学调整勤务并向农村地区延伸,充分发挥现有乡镇中队的作用,协调派出所交通勤务室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要集中警力,严厉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载人违法行为。要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止农村群众搭乘上述车辆赶集、出行。要会同公路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完善县乡道路的防护设施和标志标牌,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

  七 严查涉牌涉证、报废车辆、摩托车超员超速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交通、城建等部门,,以城区为重点,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套牌、假牌、遮挡号牌等涉牌涉证以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摩托车超员、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具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要坚决采取暂扣车辆等强制措施,一律上限处罚。假牌套牌要一律强制收缴,遮挡号牌的一律现场清除,,违法行为不消除坚决不予放行。

  八 全警参战,迅速掀起集中整治的严管严治区域效应。

,根据辖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组织交警、治安、巡警、农村基层派出所的警力,以交警为重点,加强警力部署,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与正在开展“打击盗窃大牲畜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迅速投入到集中整治工作中。要确保60%警力全部深入到整治一线,全力投入整治行动。交警大队机关各科室除留守必要的人员外,全部下放到各基层中队,按执勤中队布警方案摆放到路面上。县乡道路和广大乡村,要发挥好乡镇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要协调派出所交通勤务室积极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同时,要将移动电子警察车、雷达测速仪、酒精测试仪、摄像机等装备全部投入到路面执法上,要充分发挥城区电子警察的作用,要为民警个人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强化一线民警作战能力,组织好省市安排部署的六次统一行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形成高压态势,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予以吊销,该拘留的坚决依法予以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按照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的总体要求,本着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全民创业创造良好氛围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各自辖区、行业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担子。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经常抓,全县迅速掀起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潮,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各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严格管理;公路管理部门要积极排查事故黑点,消除隐患;交通部门发挥行业主管作用,严格管理;,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作战,层层落实责任。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辖区接连发生死人事故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向县政府作出检查;后果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交通、建设、安监部门领导要分别向其上级业务部门作检查,并取消该乡镇、部门及主要分管领导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引起交通事故的和工作不负责任的要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

  三加强督导,灵通信息。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安监局要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制度。行动期间,各乡镇政府、交通、建设、教育、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将集中整治工作动态、进展情况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整治办公室每周统计汇总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以及上级交警部门,并对阶段性工作及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全面反映集中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