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下面是YJBYS小编分享的纪检书记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纪检书记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一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秦皇岛市纪委对5起“一问责八清理”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 昌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执法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朱秀峰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昌黎县卫生执法监督所解大永、左琪、王军、王浩骁等四名工作人员在县内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单位的现场审核工作量化打分中,评价分值概念模糊,打分随意,导致核定等级的标化分出现错误,对行政许可的审定产生一定的影响。朱秀峰作为行政许可审批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昌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解大永、左琪、王军、王浩骁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朱秀峰警告处分。
2. 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镇文化站站长王建华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4年10月,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镇文化站站长王建华负责该镇高压线路的塔基征地测量、补偿款发放及架设线路协调群企、村企关系等工作时,借用某矿业有限公司的车辆冀CLX878。此后上下班及办理个人私事时,也使用该车。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建华党内警告处分。
3. 抚宁区水务局驻操营水利站站长李俊明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抚宁区水务局驻操营水利站站长李俊明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及时发现辖区内河道的非法采砂行为,导致非法采砂问题长期存在,直接威胁河道行洪安全,并被网络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李俊明负有直接责任。经抚宁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俊明记过处分。
4. 海港区环保局副局长王庆柱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2015年10月,海港区环保局对方圆玻璃的超标排放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但针对该企业持续发生的超标排放行为,没有依据环保法的相关规定采取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相关措施,也没有依法对其无证排放拒不改正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造成该企业污染源持续超标排放,并被省环境督导组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王庆柱对此负领导责任。经海港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庆柱诫勉谈话处理。
5.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榆关管理区办事处主任卫顺龙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2016年3月,卫顺龙作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榆关管理区办事处主要领导,在得知辖区内发生非法砍伐树木的情况后,既没有及时向各有关部门报告,也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该违法行为继续发生,导致开发区沙河村戴河东侧段359棵树木被非法砍伐。经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卫顺龙行政警告处分。
全市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对照反思、全面自查,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各级党委(党组)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一问责八清理”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纪检书记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二
昌黎县十里铺乡耿庄村党支部书记齐景泉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3月21号耿庄村与卢龙县鲍子沟交界处发生火灾,齐景泉身为耿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人,对防火制度要求落实不到位,导致该村因村民明火燎荒引起火灾,过火面积190多亩。齐景泉对此负直接责任。经昌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齐景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卢龙县商务局副局长夏立江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2009年12月,时任卢龙县商务局市场股股长的夏立江为不具备家电下乡销售资质的某商场备案,使其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37万8300多元。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经卢龙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夏立江行政降级处分。
山海关区卫计局疾控中心临时工作人员谢海立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3月,谢海立在工作完成后,多次在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情况下,擅自将单位公车开回家。经山海关卫计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给予谢海立辞退处理,对负责车辆管理的办公室副主任张春燕给予诫勉谈话。
以上3起问题,直接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职工宗旨观念淡薄、责任意识缺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以严格的纪律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勤政为民、干事创业。
纪检书记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三
2015年,武邑县纪委以“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16次,查处“四风”问题6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诫勉谈话2人,约谈4人。
开展四个专项检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中午饮酒、办公用房)。一是针对年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中午饮酒问题有所抬头现象,该县纪委组成5个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共约谈干部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二是查办公用房。2015年4月份,该县纪委收到5封反映办公用房超标的件,据此举一反三开展了专项普查,分组拿测量仪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并对违反规定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限期整改。对2名未整改到位的副科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狠刹婚丧事大操大办风。针对婚丧事大操大办现象有所反弹,该县纪委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遏制这一歪风。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丧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各项标准;二是事前提醒,实行婚丧事备案制度,制定了专门的红白事标准提示卡,予以提醒;三是通过明查暗访,采取路上查婚车,饭店查桌数等方式,强化监督。2015年对存有问题的7名当事人予以约谈。
对机关食堂开展专项检查。为刹住吃喝风转移到内部食堂的苗头性问题,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有食堂的单位进行了两次普查,对发现问题的2个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武邑县召开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第四次调度会
3月25日,武邑县召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第四次调度会,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徐开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作为牵头单位一要深入研究清理工作方案,熟练界定政策,把握时间节点,掌握工作节奏。二要加大对责任单位的协调调度,做好牵头抓总的工作。三要主动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的对接联系、政策学习、业务指导,确保省、市、县步调一致。
会议强调,一是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要求部署上来,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决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和“走过场”的错误认识。二是务必深入自查,主动汇报。要逐项梳理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逐项登记在册,做到底数清、问题准、情况实。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要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对症施治,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同时,根据工作进度开展重点督导,集中力量清理问题线索,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浓厚工作氛围,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要严格落实工作周报告制度,报告内容要细致全面,程序要完备,时间要保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紧盯各阶段重点任务,重点督查工作中行动迟缓、不如实上报重要情况、清理纠正不到位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有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