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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有“五条出路” 中组部等部门出台相关意见

时间:2023-05-10 14:56:27

中组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留村任职待遇高
  
  《意见》规定,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对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考公务员有优惠政策
  
  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务员招考,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二是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的公务员招考。此外,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以上,还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自主创业有扶持资金
  
  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一是选派大学生“村官”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园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参与实践锻炼。二是建设和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区。三是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创业能力的培训。四是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五是鼓励大学生“村官”就近就地自主创业。六是鼓励创业有成的大学生“村官”进入企业经营管理者、致富项目带头人、新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
  
  应聘事业单位优先录用
  
  《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城市街道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大学生“村官”。
  
  研究生招考加10分
  
  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研究生招考,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凡是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尽量予以录取,报考单位确定不能录取的,可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
  
  五条出路:
  
  要建立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机制,引导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通过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现有序流动。
  
  相关政策:
  
  鼓励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工作,引导他们通过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择优招录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鼓励创业有成的大学生“村官”逐步实现自主发展。要引导另行择业,参与企业单位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支持继续学习深造,落实参加研究生招考加分等政策,开辟其他学习深造渠道。<?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