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发展 > 形势与政策论文4000字

形势与政策论文4000字

时间:2023-05-10 14:56:27

  形势与政策是当代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那么同学们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写好了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形势与政策论文4000字,供大家学习参考!

  形势与政策论文4000字一

  《关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浅析》

  摘要:助学贷款制度作为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重要一环,在其实施的十数年来成效颇丰,但随着其发展现行制度中大量问题也日渐显露。本文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基本内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解决我国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相应方法等方面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相关问题进行浅析。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政策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主要内容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概念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为解决我国贫困大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问题,、,利用金融手段设立并实施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体系。、金融部门、高校联合推出的针对有资格但家庭资金匮乏不能使之完成大学学业的大学生进行资金帮助,使其能够顺利的通过大学高等教育。助学资助方式以学生就读期间无利息工作若干年内低利率的形式进行的银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主体及相应的地位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涉及主体有四个:政府、银行、高校、大学生。银行和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起到最重要的作用。银行是助学贷款发放的主体,高校即是联系发贷者和贷款者的重要纽带,它们是政策的实际执行人,其二者间的权利和义务分配问题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得以实施的核心。政府负责根据我国教育发展状况以其金融手段负责政策的制定、宏观调控、管理分配等大局方面,对于政策的具体实施的参与则不如银行和高校。大学生在接受银行提供的贷款完成学业的同时也负有按期还款的义务。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供与需求不协调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社会对学历认可度的逐步增强,据《中国2011统计年鉴》记载,我国高校在校学生的数量于2012年已达到了2391.3万人,全国高校贫困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5%左右。而全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额不能满足很大部分贫困学生的需求,供给缺口仍显巨大。

  2.国家助学贷款在分配结构上严重不均衡

  不同类型的高校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不均衡:部委艺术院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平均获贷率约为90%,语言类院校平均获贷率约为80%,财经政法类院校获贷率约为70%,师范类院校获贷率却仅有50%;不同层次的高校间国家助贷款发放也不均衡:,重点高校比非重点高校获贷率高,本科院校比高职高专获贷率高。此类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分配严重不均情形减少了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全面性及平等性。

  3.高校部门配合性欠佳,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不易

  在实际操作中,高校虽负有审核义务和管理责任,但其并未尽到其应尽义务,影响了银行和学校的合作关系。贷款前学校未严格审核贷款人资格,贷款后学校也不与银行密切配合监督催促毕业生还款管理,给银行管理其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增加了大量难度。

  4.贷款违约现象频繁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贷款金额小、贷款管理难度大、综合收益低,尤其在债务追偿环节的费用高,银行积极性不够。加上国家助学贷款是无抵押贷款,贷款违约率增加,一方面学生违约,另一方面银行消极不追偿,最终导致银行对某些违约学生数量众多的高校停止发放贷款。

  5.“穷者无贷富者得贷”现象普遍

  眼下许多高校学生因在校期间贷款利率极低的优厚条件,利用凭借社会关系获得的一些贫困资格证明申请国家贫困贷款成功,而许多实际上属贫困大学生却未得到国家助学贷款名额,还有一些在校学生利用所贷款项购置高消费品。

  (二)导致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的问题的原因

  1.国家助学贷款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冲突

  国家助学金贷款旨在帮助贫困在校生完成学业,带有强烈的公益性,但其属商业贷款故也具有商业性。其公益性和商业性的矛盾是导致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的问题的根本原因。

  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性促使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考虑其利润及风险,而将其公益性置于下阶位,按国家政策象征性提供发放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利润的计算公式为:银行纯利润=放贷利息*本金-存款利息*本金-成本)国家助学贷款笔数多、金额小、同一贷款程序重复次数多,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笔数少、金额大、同一贷款程序重复次数少,由此看来国家助学贷款成本极高;若学生毕业后恶意拖欠贷款,银行在债务追偿方面回收成本更高,利润几乎无保障,全依赖学生的个人诚信。

  为了使其利润得到最大化,商业银行即趋向选择发放一般商业贷款而将发放的为迎合国家政策象征意义上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削减,故根源上造成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供有限。且此类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是在银行风险规避考虑范围内,换言之,银行由于国家政策半强制性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而对此类助学贷款收益的损失经过周密计算且确保此损失在银行承受范围内,故此类贷款的获贷方的资格银行不予关注,导致其对受贷方的审核查证环节宽松,出现“穷者无贷富者得贷”、贷款违约等现象。

  为了最大限度规避贷款风险,商业银行即以学校层级代替信用评级趋向更多选择还贷率较高的高校群体,导致国家助学贷款分配严重不均的现象。

  2.贷款学生中的诚信危机

  有一部分贷款学生因其自身还款意识低,将国家助学贷款更当作国家的无偿补助,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更有甚者利用助学贷款利率低、银行及高校对贫困身份审查环节宽松特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利用毕业后学生流动性大和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备的特点,毕业后恶意拖欠或不履行还款义务,故意隐瞒个人收入、个人投资回报率,不提供工作单位地址等。贷款学生中的诚信危机给助学贷款的发放造成了严重阻碍。

  3.各高校对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一

  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国家助学贷款方面所贷给的额度相当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则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表现不同态度,有的高校积极联系银行,且加强对学生诚信方面教育及加大对助学贷款的管理,银行则更倾向向此类高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而另一些学校则在此类问题上表现消极,从而争取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十分少。于是造成助学贷款发放不平衡的现象。

  三、解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的问题的方法

  由上述段落对我国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中的问题和问题出现的原因的分析我认为解决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的问题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完备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

  解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的问题最根本的即在最大限度上缓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性和公益性这对矛盾,从而使银行对国家助学贷款的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求。此问题的关键即在于完备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来最大程度上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润和最大限度上来规避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

  1.增加财政贴息及银行风险补偿金

  增加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可使商业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参与中所失利润得到一定的补偿。,其来源为每年教育专项拨款资金。在风险补偿金方面国家可精炼现有高校贫困在校生资助体系由高校来抽出相应比例资金充实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且社会捐助也可利用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即由国家、学校、银行共担。

  2.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率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不还款的现象正是银行参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风险所在,提高国家助学金的还款率由如下几个方面:

  (1)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的惩罚的宣传

  许多贫困在校生由于其法制意识差,对不还贷款的行为的后果及性质毫不知情,只有通过有力宣传使其明白相应法律后果才可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2)减少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贷压力

  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确因其个人能力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设置灵活的还款方式和减免措施异常重要。建议可将目前每季度偿还固定数额的做法改为每月偿还收入的一定比例,或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年还贷额等方法。或者对响应国家号召政策,如“到西部去”、“到基层去”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实行由国家财政统一还贷的政策。

  (3)建立我国大学生信用网络

,此网络将个人银行信息、个人借贷信息与个人身份证联系在一起。并授权银行可以通过银联系统在拖欠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相应帐户中扣除一部分用于还贷。并对违约学生限制其日后一切借贷行为,并由国家授权银行曝光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国家贷款毕业生的名单。

  (4)建立专门的欠贷追缴机构

  若追缴贷款职能依然由银行行使则会使银行运行成本增加,建议学习韩国、日本的收缴欠款的方式,由政府把助学贷款收缴事务授权给专门机构,、地方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职责范围,切实承担欠贷追缴功能。

  (二)完善高校贫困在校生资助体系

  为缓解国家助学贷款所面临的供需压力,国家当完善高校贫困在校生资助体系。眼下许多大学虽然奖学金发方面广、数额大,但并未使真正有需求的贫困在校生得到帮助,建议可抽出一定比例奖学金同于助学金的发放,高校还可采用增加学生勤工俭学项目,增设针对贫困生的奖学金等有效方法缓解贫困在校生的资金压力。并且高校应该限定每个在校生获得奖学金或助学金项目的额度,以免造成“一人独大”的现象,奖学金、助学金设立目的一是用于奖励,二是用于资助,绝不是用于学生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严格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

  建议由学校设立专门机构,承担贷款所需前期组织和审查批准工作。把经营国家助学贷款由“零售”改为“批发”,由学校进行“打捆”贷款,学生负责还贷。这样不仅可严格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也可大大降低银行经办助学贷款业务的成本。

  (四)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使用追踪机制

  现在有许多家境殷实的大学生依靠社会关系办理了贫困资格证明并通过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此类做法严重阻碍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发放。建议建立针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追踪机制,对每笔国家助学贷款的流向进行纪录,并采取隐名举报系统,凡是经查实国家助学贷款不是用于学业相关的事项则可由相应机关对已发国家助学贷款进行没收且处以相应罚款(在获得授权情形下),且相应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加强我国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立法

  我国在针对国家助学贷款方面的立法已制定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等办法。应在此基础上出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法》,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界定及违约责任、有关贷款管理机构的组织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法律依据。

  形势与政策论文4000字二

  《浅谈北京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

  摘要: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带动了经济的增长,但在这个过程中房价上涨也较快,引起了社会不满。为了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北京市开始实施限购政策,但对于限购政策的合理性及其实施效果也有很多争论。本文分析了限购政策实施后北京住宅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情况的变化并运用SPSS18.0软件对限购政策对北京市住宅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得出结论:该政策与改革方向不符,不宜长期保留,也难达到调控目的。为此必须回归到以经济调控手段为主的思路上来,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关键词:北京市限购政策;住宅销售价格单因素方差分析;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

  1、引言

  针对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但是效果并不明显,甚至还出现了房价越调控越上涨的现象。被迫无奈,政府开始用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直接规定居民购买住宅的资格及数量。

  2010 年 4 月 17 日,,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但对限购的对象、范围、数量、期限等,并无明确的规定。

  2010 年 4 月 30 ,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1 年 2 月 15 日,,规定“已拥有 1 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拥有住房且连续 5 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 1 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已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 5 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2010 年 4 月 30 日北京开始实行限购政策至今,北京市的限购政策表现为逐渐明确、细化、严厉且短期内并无松动的迹象。作为一种直接干预经济的行政手段,对于限购政策的影响及实施效果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本文运用SPSS18.0统计软件对北京市限购政策对于住宅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单因素方差分析,评估北京市限购政策的实施效果。

  2、方法论

  单因素方差分析是研究一个控制变量的不同水平是否对观测变量产生了显著影响的一种统计方法。将观测变量总的离差平方和分解为组间离差平方和和组内离差平方和两部分,,如果组间离差平方和在观测变量总离差平方和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则说明观测变量的变动主要是由于控制变量引起的,即控制变量给观测变量带来了显著影响。

  单因素方差分析的基本步骤:(1)提出假设:控制变量的不同水平对观测变量无显著影响(2)计算检验统计量和概率P值 (3)将给定显著性水平与p值做比较:如果p值小于显著性水平,则应该拒绝原假设,反之接受原假设。

  3、结果

  本文的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数据、北京市统计局、中国指数研究院,选取2009年第二季度至2010年第一季度相关数据做为限购政策实施前数据,选取2010第二季度至2013年第四季度相关数据做为限购政策实施后数据。选取的数据主要有住宅销售面积、住宅竣工面积、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以2008年为基期)、二手住宅价格(以2008年为基期),选取销售面积反应住宅需求情况,选取住宅竣工面积反应住宅供给情况,同比房价指数反应房价变化情况。

  3.1限购政策实施后住宅需求与供给情况的变化

  限购政策实施前后住宅销售与竣工面积均值,可以看出限购政策实施前的住宅销售面积大于限购政策实施后的住宅销售面积;限购政策实施前的住宅竣工面积小于限购政策实施后的住宅竣工面积;限购政策实施前的住宅销售面积大于限购政策实施前的住宅竣工面积,限购政策实施后的住宅销售面积小于限购政策实施后的住宅竣工面积。说明北京的限购政策使住宅销售面积减少,住宅竣工面积增加,并且使之前的住宅供不应求的情况变为供大于求。

  限购政策实施前后住宅销售面积及竣工面积的季度数据,可以看出限购政策实施前,除2009年的第四季度住宅销售面积大于住宅竣工面积,其余季度的住宅销售面积大于住宅竣工面积,即住宅需求大于住宅供给,住宅供不应求;限购政策实施后,除2012年的第三、第四季度的住宅销售面积大于住宅竣工面积,其余季度的住宅销售面积小于住宅竣工面积,即住宅供给大于住宅需求。

  3.2限购政策实施后住宅价格的变化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可以看出限购政策实施前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表现为上涨趋势;限购政策实施后,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从2010的第二季开始下降,但是下降的幅度不大,2011年的第一季度开始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开始上涨,2011年至2012年的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相对平稳,2013年第一季度开始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开始上涨,上涨幅度明显。

  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可以看出限购政策实施前二手住宅价格表现为上涨趋势;限购政策实施后,二手住宅的价格从2010的第二季开始下降,但是下降的幅度不大,2011年的第一季度开始二手住宅的价格开始上涨,2011年各季度的二手住宅的价格保持相对稳定,2012年第一季度开始二手商品住宅的价格开始下降,2012年各季度的二手住宅价格保持相对稳定,2013年第一季度二手住宅价格开始上涨,上涨幅度明显。

  3.3单因素方差分析

  本文使用SPSS18.0统计软件对限购政策的实施对于住宅销售面积、住宅竣工面积、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宅价格的影响进行评估。以限购政策是否实施为控制变量,以住宅销售面积、住宅竣工面积、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宅价格为观测变量,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分别对限购政策的实施对于住宅销售面积、住宅竣工面积、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宅价格的影响进行分析。

  单因素方差分析的假设分别为: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销售面积没有产生显著影响;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竣工面积没有产生显著影响;限购政策的是否实施对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没有产生显著影响;限购政策的是否实施对二手住宅价格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市场影响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可以看出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销售面积影响的单因素方差分析对应的概率值为0.053。如果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概率值大于显著性水平,则应接受原假设: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销售面积没有产生显著影响。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竣工面积影响的单因素方差分析对应的概率值为0.523。如果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概率值大于显著性水平,则应接受原假设: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竣工面积没有产生显著影响。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对应的概率值近似为0。如果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概率值小于显著性水平,则应拒绝原假设: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没有产生了显著影响。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二手住宅价格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对应的概率值为0.097。如果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概率值大于显著性水平,则应接受原假设: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二手住宅价格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4、结论

  限购政策实施后,住宅需求减少,住宅供给增加,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及二手住宅的价格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下降,2013年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住宅的价格出现明显的上涨,上涨幅度明显。

  通过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市场影响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接受原假设: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销售面积没有产生显著影响;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住宅竣工面积没有产生显著影响;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二手住宅价格没有产生显著影响。拒绝原假设:限购政策是否实施对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没有产生显著影响。说明限购政策对住宅销售面积的减少、住宅竣工面积的增加、二手住宅价格的变化没有产生显著影响,限购政策对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变化产生显著影响。

  限购政策并没有对北京住宅的需求与供给及二手住宅的价格产生影响,虽然对于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产生了影响,但是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仍表现为上涨趋势。说明限购政策并没有真正达到平抑房价的目标,并且作为一种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行政手段,与中国市场化改革方向相悖,不可能长期存在。房地产市场终将要回归到市场机制发挥主导调节作用的状态。然而,由于限购政策在短期内强行压制了大量需求,限购政策取消后,积累的需求得以释放,同时由于中国对于土地开发的规定,导致现阶段住宅供应相对集中,而住宅需求被限制,房地产开发商将对住宅的供给作出相应的调整,减少对住宅的投资、开发。限购政策将导致供需失衡,未来住宅的价格很可能出现“报复性上涨”,造成房地产市场剧烈波动。

  借鉴国外的经验,对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最好的调控办法是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让投机者无机可取、无利可图,而且又不限制普通民众正常的住房需求。因此,、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增加居民的其他投资渠道,抑制住房市场的投机性需求等。抑制住宅的投机需求,合理引导刚性需求。

  形势与政策论文4000字三

  《浅谈手术室护理安全隐患分析与管理政策》

  【摘要】目的:探讨手术室护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管理政策。方法:针对手术室的护理工作总结安全隐患的相关因素,并制定有效的管理政策。结果:较早的发现和预防护理中安全隐患因素能够降低了护理工作中的差错发生率,提高了护理安全质量。结论:多种安全隐患往往存在于手术室护理中,及时的针对性护理管理对策,确保手术室护理工作的全方位护理安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安全。

  【关键词】手术室 安全隐患 管理对策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工作的整体过程中,患者不出现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生理、心理及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障碍、损害、缺陷或者死亡。手术室的护理工作的护理安全管理是患者在手术室内不使患者出现身心意外的损害、障碍或缺陷,根据现有的不安全因素种类而采取的各类相应的安全防患措施,在工作中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有效防患[1]。由于术室护理工作的疏忽和大意会直接导致患者在手术时发生差错,最后导致重大医疗事件[2]。以下便是手术室护理安全隐患分析与管理对策汇报。

  1、手术室的安全隐患

  1.1缺乏法律知识:由于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根基不牢,护理工作量也大,护理人员单纯注意护理工作的技术知识含量,忽视了护理工作还需要优质服务。共组者没有真正认识到护理学科主动性、独立性和科学性的,在工作中他们缺乏责任心、束缚性,表现很随意,慎独精神较差,对于护理小错误轻描淡写,没有充分认识护理过失的重要性以及引起医疗纠纷的严重性。

  1.2术前隐患:由于科室的人力不足导致开展术前防范不到位。环节方面只是流于形式,处于应付的心理,以至防范的规范性受到限制。患者在术前防范过程中对即将发生手术会有许多疑问,甚至有些问题超出了术前防范护士所能了解的范围。如麻醉风险、麻醉方式、手术方案、手术意外等,有些内容是病区护士的健康教育。若对患者的提问闪烁其词,与他人解释版本不相同,容易使患者产生误解或疑虑。不能达到术前防视的重要目的,甚至会为患者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使医疗纠纷隐患的机率大大提高。

  1.3手术室的隐患:

  1.3.1人员自身:手术室护理人员自身责任心淡薄所导致违规操作发生工作中的失误。例如在手术对象接诊错误、向医师提供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及侧向的错误。针对手术的物品准备不完善、器械物品不足、无菌操作观念不强、手术仪器操作不规范等,当然还会因为自身原因造成严重的后果。

  1.3.2环境隐患:手术室内手术间不达标的空气洁净度也会造成手术发生感染等。如参观手术人员过多、空间净化系统未定时维修清洁、湿式清洁扫措施未及时落实等。

  1.3.3护理经验隐患:自身的护理经验不足也会导致执行不完善,如患者体位、组织损伤或神精手术低温导致苏醒延迟;皮肤灼伤等。当手术室护理人员不足或滞后的专业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也会使护理安全隐患增加。

  2、护理安全隐患的管理对策

  2.1加强护理安全及法律意识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安全及法律知识培训,使其了解护理工作中权利和义务,在工作中首先做到“安全质量第一”,拥有依法护理的法律意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益,在护理工作中加强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2.2 强化护理规章制度建设

  各项护理规章制度,与护理各项操作规程,相应的制定检查奖惩制度严格制定。巡视,查对,交接班等制度严格贯彻,在临床护理中进行实施,这对于保证护理安全,减少护理危险起到关键作用[3]:按手术方式做好术前巡视工作,合理解释患者所提出的问题,如遇到疑难问题可以请求医生帮助;加强“三查八对”的护理工作,避免手术对象接诊错误及相关手术设备和手术物品的缺失及损坏。

  2.3尽力提升护理人员整体素质

  科内组织护理工作者定期的进行业务学习,尤其是针对新护士以及资历低的护士,在常规培训基础上充分发挥高年资护士的领导作用。对于科内新引进的设备,技术人员除对全体护理人员培训外,还要进行反复操作并定期考核,以保证护理人员熟练掌握新设备的操作,避免在治疗抢救过程中发生意外。

  2.4手术室微生物的监测:每一项物品、器械和环境监测指标的详细评估,一旦出现监测指标超标的现象,立即汇报科室领导及感染科室,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找出超标的原因,总结经验并采取针对性的护理措施给予有效的处理,使微生物的菌落数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3、具体安全管理实施

  3.1术中的护理安全的实施:手术室放一些柔美的轻音乐,转移患者的注意力,让他们放松心情。建立静脉通路时要做到轻、准、稳,最好一次穿刺成功[2]。为了减轻患者的疼痛,胃管、导尿管等各个管路可以选择在麻醉后进行操作。对患者眼部,耳廓等部位贴敷贴进行保护,避免损伤及污染;电刀的负极板避免潮湿,其接头下方垫海绵垫保护,避免烧伤,烫伤;手术中密切注意患者身体受压部位的皮肤情况,定时给予受压皮肤的按摩,防止发生压疮。室内温度保持在22~25°,相对湿度在50%~60%,注意患者的保暖情况避免患者受凉。如果进行冲洗时应提供40°的冲洗液。

  3.2灼伤、烫伤:患者在使用电刀时常规检查电刀的性能是否良好,使用电刀时局部消毒时不要太湿,注意负极板的放置要与皮肤完全性的接触,电刀用完或者不用时固定放置,手术的特殊体位时要用海绵垫支撑患者的肢体,保证肢体与金属物不接触,避免烫伤患者。避免化学药物灼伤如:碘酒、双氧水、酒精等。

  3.3 导线的连接:将监护仪各种导线准确连接,给予低流量的吸氧,注意血氧饱和度的变化,确保氧气管道的通畅,吸人氧气的有效性,注意调节用氧浓度,观察患者的意识状态、呼吸形态、血压以及脉搏的指证等情况。根据病人不同的年龄以及血氧饱和度选择适合的吸氧装置。

  3.3测量患者体温变化:注意观察术后患者有无体温升高发热现象。在体温高于38℃时立即通知医生,立即采取降温的相关措施。仔细考虑患者是术后热还是感染引起的发热。

  3.4约束带的使用:手术后的麻醉为清醒转入麻醉复苏室的患者,正确用约束带约束患者四肢。选择棉垫包垫保护患者的皮肤状况,患者在麻醉清醒时要经过一段时期的兴奋,烦躁不安的症状,一定要防止患者坠床。约束时要注意以不影响肢体局部血液循环为宜,密切观察患者的情况,当患者因约束带带来烦躁但发生神志清醒时,要给予患者耐心的解释和安慰,使用肢体抚摸,并根据患者情况酌情适当减少约束。

  3.5妥善固定引流管:患者苏醒期是注意保持引流管的固定,防止脱出、受压或者打折,持续维持引流管的通畅,避免因患者躁动导致引流袋坠落导致引流管的脱离,导致手术失败。并且密切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质以及量,如发现引流液的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处理。

  3.6 保持呼吸道通畅:麻醉苏醒期,让患者采取去枕平卧位,把头偏向一侧,避免呼吸道分泌物吸入肺导致吸入性肺炎的发生。苏醒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肺部的呼吸音、血氧饱和度值、神经意识、面色等情况。因为小儿的舌较大,会导致舌根后坠发生呼吸道阻塞、呼吸抑制现象,所以观察患者有无舌后坠的现象,有无喉痉挛以及喉头水肿的发生很有必要。注意口腔及鼻咽部的分泌物,在苏醒期间的床边应放置吸引器和急救包,如果发生患者呼吸道误吸现象,应及时清除患者呼吸道内的分泌物,解除呼吸道梗阻现象,实施心肺复苏,遵行医嘱使用呼吸兴奋剂,甚至配合医生气管插管等。

  4、讨论

  手术室的护理隐患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问题,手术室护理工作者必须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对自身有一定的约束,强化护理服务意识,在护理各项工作中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护理安全隐患的意识,采取定期召开隐患分析会,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