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昌吉市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促进就业。2012年全市城镇实现新增就业5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实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元,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80人,带动2000人实现就业。
一是认真抓好就业政策宣传培训和落实。广泛开展《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学习宣传,有计划地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群众开展宣传培训,依托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就业再就业政策和转变就业观念的宣传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观念。
二是做好大中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选派和管理工作,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计划,组织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好离校回生源地毕业生的就业跟踪服务工作,扩大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规模,使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三是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研究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办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落实社区就业援助金制度,扶持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失业人员、复退军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巩固零就业家庭成员24小时动态清零成果。
四是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强劳务输出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坚持农业内部转移与向二、三产业转移,就近、就地转移与跨区域转移,常年转移与季节性转移相结合,做好用工需求衔接,畅通信息渠道,培育和发展劳务经济人,拓展农民转移就业和劳务创收渠道。
五是加强十大创业基地建设,发挥创业基地的孵化器作用,在重点扶持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就业项目的同时,新建创业孵化基地1个;全面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