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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法学理论试卷

时间:2023-05-18 23:00:13

  一、判断分析题(每题8分,共48分)

  1、现代行政法就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规制的法。

  2、,就有人构成行贿罪。

  3、自由裁量行为是行政主体不受法律约束自由作出决定的行为,故行政主体在作出自由裁量行为时不适用行政合法性原则,只受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约束。

  4、甲某晚见一男子喝得酩酊大醉,神志模糊,躺倒在马路边,旁边放一只拎包,甲遂对围观的人群谎称该男子是其朋友,挟该男子到偏僻无人处,拿走该男子的拎包离去,该男子没有反抗,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5、在我国,,凡是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线或作补充规定的,。

  6、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某日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司法权的特点。

  2、简述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3、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

  三、案例分析题(第1题22分,第2题20分,共42分)

  1、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察觉,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马锋即在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自己的怀疑。199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根据上述情况,现问:

  (1)马锋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超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2)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3)潘丽误将父母毒死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4)马锋触犯的罪名是什么?

  2、张某是青山市红河区的一个个体户,主要经营禽蛋类,同时也捎带着卖一些自制的熟食、烧鸡等食品。张某生意一直很好,引起一些人的妒忌。1999年10月24日,红河区发生传染痢疾,有人向卫生局举报说疫源来自张某出售的熟食。同年10月25日,红河区卫生局因情况紧急在来不及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即于当日以张某违法经营为由收缴了他的卫生许可证并予以吊销,同时处以罚款1000元。同年12月12日,张某不服红河区卫生局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在复议过程中,红河区卫生局收集了有关证据,证明疫源确实来自张某出售的熟食。据此,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红河区卫生局的作法有哪些属于违法行为?

  (2)本案的复议机关是谁?为什么?

  (3)复议机关作出的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四、论述题(30分)

  法律应提供什么样的规则和程序来保障诉讼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