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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北理工大学最热门专业排名及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

时间:2023-05-18 23:00:13

华北理工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895年创办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矿务学门,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留学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等全方位教育层次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2017年华北理工大学最热门专业排名及录取分数线,欢迎参考!

  华北理工大学优势专业由华北理工大学历届学长学姐实名推荐:

  1、 冶金工程 推荐指数: 4.6(239人推荐)

  2、 临床医学 推荐指数: 4.5(195人推荐)

  3、 采矿工程 推荐指数: 4.5(161人推荐)

  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推荐指数: 4.5(160人推荐)

  5、 土木工程 推荐指数: 4.3(136人推荐)

  6、 预防医学 推荐指数: 4.6(60人推荐)

  7、 口腔医学 推荐指数: 4.6(52人推荐)

  8、 自动化 推荐指数: 4.9(51人推荐)

  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推荐指数: 4.7(47人推荐)

  1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推荐指数: 4.3(46人推荐)

  11、 金属材料工程 推荐指数: 4.6(42人推荐)

  12、 热能与动力工程 推荐指数: 4.6(40人推荐)

  13、 金融学 推荐指数: 4.5(40人推荐)

  14、 测绘工程 推荐指数: 4.5(39人推荐)

  15、 英语 推荐指数: 4.1(39人推荐)

  16、 经济学类 推荐指数: 3.8(39人推荐)

  17、 土木工程 推荐指数: 4.4(38人推荐)

  18、 矿物加工工程 推荐指数: 4.7(33人推荐)

  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推荐指数: 4.7(33人推荐)

  20、 法学 推荐指数: 4.2(29人推荐)

  华北理工大学专业排名及分数线【理科】

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5567578558理科一批金融学2015565576553理科一批英语2015561577550理科一批电子信息工程2015558574547理科一批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015557586542理科一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015557586545理科一批工业设计2015555567545理科一批能源与动力工程2015555574543理科一批应用心理学2015546551542理科二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543551532理科二批经济统计学2015542547531理科二批法学2015541542539理科二批测控技术与仪器2015539553528理科二批翻译2015537549534理科二批数学类2015537550526理科二批化学2015535546532理科二批应用统计学2015535540524理科二批社会工作2015533537525理科二批应用化学2015533545523理科二批材料化学2015533541522理科二批应用物理学2015532553522理科二批生物技术2015532542521理科二批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2015532550521理科二批地理信息科学2015531541521理科二批电气类2015527578516理科二批冶金工程2015526569483理科一批金属材料工程2015526576486理科一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15522587495理科一批机械类2015506532493理科二批

  华北理工大学专业排名及分数线【文科】

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工商管理2015561572556文科一批中医学2015559596547文科一批金融学2015556561547文科一批会计学2015547554536文科二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5545548544文科二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544549535文科二批日语2015542543540文科二批应用心理学2015542549540文科二批劳动与社会保障2015542544542文科二批翻译2015541545530文科二批社会工作2015539550530文科二批针灸推拿学2015539542530文科二批

  华北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华北理工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代码:10081。校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湾生态城渤海大道21号。

  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留学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办学层次和类型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92个本科专业, 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如专业志愿顺序仍相同,则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浙江、上海按两地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 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按投档成绩分数对待。

  第十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河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省联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省控线,按专业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省联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其它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在获得所在省份相应层次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校在该省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在上述考生范围内,对于达到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者,依据我校测试的专业课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第四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2017年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二条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完后按“志愿+考核”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入学后进行加试,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m以上、男生身高1.65m以上;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

  第十三条 除特别注明外,学校各专业对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没有要求,但由于小语种考生在入学后难以为其安排外语教学,故希望非英语语种考生亦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英语成绩要在110分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3+1学习模式,第一阶段3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1年在合作院校学习。具体要求按学校合作办学项目实施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第十五条 2017年学校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内就读期间学费18000元/年/人(国外就读期间学费约为9500欧元/年/人,年度学费标准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年/人;其它本科专业学费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年/人。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

  第十七条 学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专科学生颁发华北理工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华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海德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Degree Certificate of Heidelberg University of AppliedScience)。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就业处将及时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华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www.ncst.edu.cn

  E- mail: zsb@ncst.edu.cn

  联系电话:0315-8805354 880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