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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时间:2023-05-18 23:00:1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是什么?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欢迎查看!

 点击进入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江苏地税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和网络发票系统合并公告

尊敬的各位用户: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自2014年10月26日起,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域名地址为:http://wsbs.js-l-tax.gov.cn)、江苏地税网络发票系统(域名地址为:http://wsbs.js-l-tax.gov.cn/kpgl)将统一合并到江苏地税门户网站(域名地址为:http://www.jsds.gov.cn)中,纳税人所有办税事项将通过登录省局门户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合并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19点到10月25日24点,合并期间江苏地税原有门户网站暂停使用,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江苏地税网络发票系统正常提供服务。

  二、合并完成后,由合并后的门户网站提供纳税人网上办税、网络发票和发票查询业务,原有网上办税和网络发票域名仅提供告知和合并后网站链接服务,2015年1月1日起原有域名将停止提醒服务。

  三、合并后,原有网上办税服务厅、网络发票的用户名和密码保持不变,具体业务操作方式不发生变化。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0月13日

  企业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的税务登记是针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产生的登记凭证。那么在企业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以上作为企业单位纳税人向工商部门在申请税务凭证时所需的具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