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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出台

时间:2023-05-10 14:56:27

  日前,杭州市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查阅。

,昨天,杭州市政府在门户网站正式公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其中颇有“干货”,比如解决市区存量流动人口落户、全面放宽县(市)落户条件、全面放宽县(市)落户条件等。在同时公布的政策解读中则进一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市域范围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杭州市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实施意见》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会给你带来哪些变化?小编来为你解读一下。

  进一步调整市区户口迁移政策

  全面放宽县(市)落户条件

  根据《实施意见》,杭州将按照“市区严格控制,县(市)全面放宽”的总体思路,分层次明确城镇落户条件。

  进一步调整和统一市区户口迁移政策。严格控制市区人口规模,调整和完善夫妻投靠、老年投靠、购房落户、投资落户、人才引进等现行落户政策,重点吸纳杭州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的户籍管理一体化。

  此外,市区将实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建立按积分高低落户的制度。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的人员落户。

  与此同时,全面放宽县(市)落户条件。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以适当放宽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对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要求、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可作为落户住所。

  明年起市域范围内

  全面取消农业、非农户口性质区分

  根据《实施意见》,杭州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明确2016年12月31日前,市域范围建立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即从2017年1月1日起,市域范围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杭州市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与此同时,杭州将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提出根据本地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量化提供机制。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为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发放范围。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及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便利,推进居住证与社会保障卡的融合对接。

  《实施意见》指出,杭州还将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分类解决杭州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进一步解决户口“错、重、假”问题;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市人口基础数据库。

  社保、教育、就业、救济、住房……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依附在户口背后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实施意见》中还明确表示,杭州将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救济政策、住房等6个方面细化相关政策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杭州将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计划生育等服务,实行“同管理、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救助福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到201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统筹。

  城乡教育事业方面,杭州将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公平。其中已落户的随迁子女,与当地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努力保障其义务教育需求;逐步完善并落实与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考试相关政策。

  在住房保障上,《实施意见》指出,逐步将更多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