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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小高考”报名11月5日启动

时间:2023-05-18 23:00:13

  2016年“小高考”报名11月5日—7日进行。报名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报名前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则须出具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有关证明。

  据介绍,“小高考”报名对象主要是高二学生,社会考生必须持有2013年及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或往届高中毕业证书。

  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供第二代居民省份证,并由报名系统直接读取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现场采集个人照片。考生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兼文科类、艺术兼理科类、体育兼文科类、体育兼理科类,考生必须选择其中一类作为报考意向。

  考试院提醒报名考生,考试院报名系统中已经存有考生的考籍号,考生网报前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可提前与考试院进行联系,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则须出具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有关证明;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考试费金额,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入银行系统,按照核定金额支付考试费,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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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届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在校生以及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准备参加2017年高考的高二年级在校生均可报名。无普通高中和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而以高中同等学力报名参加2017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2013年及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报考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2016届及往年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外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2017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二年级的在校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生不允许报考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含会考)成绩,可以按规定转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但不享受加分参加划线和投档的政策。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高考考生,须在2016年4月30日前出具外省省级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至我省教育考试院(其学业水平测试在高考中的等级要求与我省考生一致),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开具成绩证明至该生所在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待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将该生的考籍号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同类考生的成绩转换工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只通知等级,不通知原始分。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