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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关于传播与文化产业的调研调研报告

时间:2023-05-18 23:00:13

  一、传播与文化产业的主要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传播与文化产业分为出版、声像、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信息传播业等5个大类。传媒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一样,属于高风险、高智力、高投入、高回报的产业。 传媒产业各媒介“产品”具有相同特征,盈利模式、收入构成相似,集中表现在信息服务增值更多地体现于媒体所生产的“产品”之外(即广告收入上),发行需求弹性较大和规模效益显著和集中度高。 1、对广告依赖性强。传媒服务收入主要来自于节目或者栏目附加的广告,这与其他产品的经济特征有明显的不同。 广告是传媒业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70%左右。广告商为了追求广告效果,便会对收视率高、受众面积大或发行量大的媒体产生偏好。 2、当同一细分市场中有两家以上非常相似的媒体存在时,处于第二位以后的媒体处境便十分不利,大量的广告会不按比例地给予优势地位的媒体,而广告商并不考虑第二位的媒体在发行量或者收视率上与第一位的接近程度。 3、规模效益显著。收视率越高,即受众规模越大,其广告收入就越高,而且广告的单位时间价格也越高;纸质媒体则发行量越大,广告收入越高,广告的单位收益越高。因此,增加收视率或者受众规模即意味着单位广告价格的超比例增加,也意味着广告收入的乘数效应。 4、集中度高。电视、广播、报纸三大媒介广告收入居前的媒体主要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上海、北京、广东三个地区广告营业额占全国市场总量的43.71%,前十名地区的广告营业额占全国市场总量的78.91%。 我国的媒体广告业已经从初创期的高速增长向相对高速的稳定发展期转化。从1991年的35亿元猛增到2000年的712亿元,年均增长39.73%;从90年代初的每年翻一番,到90年代中期每年40%-50%的增长,到1998年至今年增长速度稳定在15%-20%的水平上。 有线电视网络经营业务是另一收入来源,目前我国拥有近8000万有线电视用户,年收益基本稳定在100亿元左右。

  二、传播与文化产业的宏观情况和国家产业政策 ,组建跨地区、多媒体大型新闻集团的目标。报业、出版、广电集团的经营部门经批准可以股份公司形式吸收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发行集团、电影集团可以进一步吸收非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 目前全国省级网络公司均已成立并投入运营、区域内的干线网也基本建成;全国数千家地、市、县的有线电视接入网已连结1亿家庭用户。国内已经有26家报业集团。 在市场竞争机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传媒产业将形成以广电传媒、报业和网络传媒为主的多模式的跨传媒产业化集团; 国家对传媒机构的管理法制化。国家将制订大量的法规制度来约束传媒的行为,逐步减少对传媒的行政干预以保持对传媒管理的连续性; 国家仅控制少量的全国性传媒机构,并且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其覆盖率,大量的社会资本将进入传媒产业,传媒的所有制形式呈现多样化,部分传媒机构将实现直接上市融资; 传媒的新闻采、编、播部门与其他部门分离,不参与经营,仍实行事业单位式的管理体制,,这是传媒业的立身之本; 专业性、商业性传媒的比重将逐步提高,综合性传媒的比重相应下降,广告主将倾向于选择专业性传媒发布广告,而分类广告也将成为时尚; 跨地区收购地方电视台可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提高单位时间广告价格及吸收广告投入,而目前主要以跨地区合作为主要形式; 根据达成的入世条款,期刊杂志将成为首先向外资开放的领域;中国每年进口外国大片增加至20部,3年内进口电影数目增加至50部;外资还被允许投资中国影院、投资制作及销售录音、录影带等视听产品,并拥有最高49%的股权; 电信、广电将在局部地区对称进入。2001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