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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武汉房产证及土地证办理流程

时间:2023-05-10 14:56:27

  2017武汉房产证及土地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欢迎阅读!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13号,江汉区政务中心二楼房地产市场

  电话:85795888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00,中午清场关门。

  周六9:00-16:00,只办理发放二证业务。

  新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二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所需全部文件材料:

  1.已经备案并加盖备案章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2.加盖开发商发票专用章的二联购房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

  4.房屋平面图(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加盖开发商公章的《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

  6.(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预购售合同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表》(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7.(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登记申请表》(抵押权设立登记)(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8.(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9.(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10.(如有银行贷款,并委托他人代办)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委托书》(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11.《武汉市个人房屋土地登记申请表》(开发商处或办证中心16号窗口领取)(原件1份)

  12.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13.(如有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14.(如有委托他人代办)购房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结婚证、公证书)。(复印件2份)

  15.现金200元支付房屋登记费、土地登记费、权属证照印花税。

  16.预存购房金额5%的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可刷卡或现金)。

  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流程:

  1.建议上午8:00到办证中心二楼取号,8:30开始上班。登记、过户、注销、领证、房产证、土地证各是不同的号,一定要看仔细取对号。如果取错了则需要重新取号。

  2.首先到8号窗口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刷卡或现金均可。出示并审核,退还如下文件:

  1)已经备案并加盖备案章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退还)

  2)《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原件1份,退还)

  3)加盖开发商发票专用章的二联购房发票。(原件1份,退还)

  4)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1份,退还)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如下:

  A)2008年11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

  a)住宅:购房金额的2%

  b)非住宅:购房金额的1%

  B)2008年11月1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a)砖混结构:49元/平方米

  b)无电梯框架:55元/平方米

  c)房屋总楼层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61元/平方米

  d)房屋总楼层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73元/平方米

  3.等待叫号,然后去9-12号窗口办理房产证。提交并审核如下文件:

  1)已经备案并加盖备案章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不退)

  2)加盖开发商发票专用章的二联购房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退第一联,收取第二联及复印件)

  3)《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原件1份,不退)

  4)房屋平面图。(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不退)

  5)加盖开发商公章的《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不退)

  6)(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预购售合同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表》。(原件1份,不退)

  7)(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登记申请表》(抵押权设立登记)。(原件1份,不退)

  8)(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1份,不退)

  9)(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原件1份,不退)

  10)(如有银行贷款,并委托他人代办)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委托书》。(原件1份,不退)

  1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12)(如有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13)(如有委托他人代办)购房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结婚证、公证书)。(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开具契税收费单。

  4.持契税收费单到7号窗口缴纳契税。收费标准是:

  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小区容积率≥1.5%;2)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3)单价<7000元/平方米以下且总价≤100万元。否则为非普通住宅。

  1)普通住宅:购房金额的1.5%

  2)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购房金额的1%

  3)非普通住宅:3%

  4)单体和联体别墅:4%

  5.交完契税后,持二联契税发票再回到9-12号窗口,工作人员会收取契税的第二联发票,退还第一联。然后开具《房屋登记费》和《权属证照印花税》缴费单。

  6.持《房屋登记费》和《权属证照印花税》缴费单到办证中心一楼银行柜台现金缴纳80元《房屋登记费》和5元《权属证照印花税》。

  7.持《房屋登记费》和《权属证照印花税》二联发票再回到9-12号窗口,工作人员会收取发票的第二联,退还第一联。然后开具《房产证领取单》等待领取新房产证。

  8.如果没有银行贷款,一个小时后购房人本人在18号窗口凭《房产证领取单》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新房产证,并被照相和摁手印。

  9.如果有银行贷款,五个工作日后购房人本人在18号窗口凭《房产证领取单》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新房产证,并被照相和摁手印。

  10.原则上房产证不能代领。如果有代领,则在第3步提交所有文件时,购房者和代办者必须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现场签署委托协议书。之后由代办者持代办人和购房者身份证原件、委托协议书原件和《房产证领取单》领取新房产证,并被照相和摁手印。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1.领取到新房产证后,到办证中心二楼16号窗口办理土地证,提交如下文件:

  1)已经备案并加盖备案章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不退)(如果没有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开发商公章)

  2)《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如有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到1号窗口领取土地登记缴费单。

  3.持土地登记缴费单到办证中心一楼银行柜台现金缴纳33元《土地登记费》。

  4.持《土地登记费》二联发票再回到16号窗口,工作人员会收取发票的第二联,退还第一联。然后开具《土地证领取单》等待领取新土地证。

  5.一个小时后购房人本人在3号窗口凭《土地证领取单》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新土地证,并被照相和摁手印。

  6.如果有代领,代办者持本人和购房者身份证原件,《土地证领取单》领取新土地证,并被照相和摁手印。

  至此,《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就办理完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