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道采砂办理审批流程有哪些?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河道采砂办理审批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申请
河道采砂申请人在行政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完成下列工作:
1、递交河道采砂申请书
2、提交相关材料
①采砂作业方式、机具和相应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②开采的时间、地点、范围(附范围图)、深度、运输路线;
③开采量(包括日采量、总采量);
④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处理、平整方案。
⑤采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同意意见;
⑥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
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张一寸照片。
行政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工作人员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同时向申请人开具受理通知单。
勘察、批复
1、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人员将受理的申请材料移交水利局。水利局组织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采砂地点进行现场勘察,按《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我县河道黄砂开采规划等要求,提出是否同意开采的初步意见,并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指挥部审批,最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联审联批。
2、根据勘察、审批意见,水利局对采砂申请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经依法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符合河道采砂采石规划确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要求;
(三)符合可利用采砂总量和年度控制开采量的要求;
(四)作业方式符合规定;
(五)有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和采砂技术人员;
(六)有符合要求的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处理、平整方案;
(七)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协议;
(八)无违法采砂记录;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例。
水利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或书面作出不予许可的批复。申请人到行政审批中心签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