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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二课2

时间:2023-05-10 14:56:27

  劳动合同法

   第二课: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案例导航: 李林于2009年3月应聘到北京一教育机 构担任业务园长一职,双方签订了3年 期限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其工作岗 位为业务园长,月工资6000元。2011 年5月,幼儿园发生了一次较大的安全 事故,给受害幼儿赔偿近6万元。

   董事会和园长认为,这次事故的发

  生主要责任在于李林没有抓好平日 老师和孩子们的安全教育,所以决 定:将李林的岗位由业务园长调至 普通老师,工资降为2600元。对 于幼儿的事故李林也要承担责任, 对其罚款5000元,以示警告。

   罚款从每月工资中扣除,直

  至扣完为止。李林对于单位 的决定很是不服,于是向律 ?律师会如 何解答呢?

   一、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

  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 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 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 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及法律规 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在赋予劳动者权利的同时,又明 确了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应当完成劳 动任务、提供劳动技能、执行劳动安 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 德。除此之外还应当承担遵纪守法的 义务,勤勉敬业的义务和遵守劳动合 同中约定的特定事项的义务。

   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对 等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另一方的 义务。特别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法 定义务:1、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2、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义务3、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义务 三、履行劳动合同时容易出现的 问题

  (一)、工资支付问题 1、工资的组成:一般包括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 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等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 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 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 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 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 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2、工资及加班工资

  (1)、工资的支付:

  《劳动法 》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 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 资。

   (2)、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A、

  按时支付原则;B、以法定货币 支付原则;C、足额支付原则; D、直接支付原则 想一想:用人单位可以“以

  物抵薪”吗?可以随意克扣 或拖欠工资吗?

   (3)加班的限制:延长工作时间不是随意的, 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确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