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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需知

时间:2023-05-10 14:56:27

  防灾科技学院2014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需知

  为提高择业期内的离校后毕业生就业手续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帮助毕业生快捷便利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省直属单位、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上交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二、到河北省省内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属及以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其中到邢台、邯郸县(区)属单位就业的可直接到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

  三、,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改派手续由学院就业部门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四、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改派手续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五、升本、升研后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的,请在2014年10月31日前将升学院校出具的正式退学证明或未录取证明原件、入学通知书原件、个人申请(含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签署的个人意见)提交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由学院就业部门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六、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需由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遗失证明、河北日报登报挂失,携带遗失证明、河北日报到省人社厅补发,遗失补发后的就业报到证不能调整改派。

  七、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学院将继续提供就业服务。请下载“就业速递”APP,学院所有的就业信息将向您开放,敬请保持与学院的联系,及时向学院通报本人的就业状况。

  八、所有涉及由学院进行改派类型的学生,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将从9月份开始统一办理。凡在改派期内的学生,每月15日前按要求将改派材料交至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每月20号在学院就业信息网中查询办理结果。

  九、所有毕业生应在2014年11月15前登录就业信息网的个人账号后,点击“问卷调查”导航栏中的“毕业生跟踪反馈问卷”完成问卷反馈。

  十、严禁毕业院校将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等与毕业生是否就业挂钩,坚决杜绝强迫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书、填写虚假灵活就业登记表等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毕业生可向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