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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3-05-18 23:00:13

  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全体班子成员团结一致,积极带领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打造精品、争创一流工作为目标,全县民政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果显著。三年来,连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洛阳市双拥模范县五连冠”、“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

  为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三年来,、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中,能够密切联系民政工作的实际,学习和讨论相结合,在学习中提高认识,在讨论中统一思想,有效地促进了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

  二是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学习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政策观念、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是针对各个不同岗位的实际,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电脑知识培训班,进行了业务知识专题讲座,造就了一支熟悉政策法律、精通业务知识、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的较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抓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

  三年来,,深化思想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

  一是从领导班子成员入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能以身作则,做出表率。

  三是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重大事项上做到了集体讨论决定。班子内部团结、关系融洽,凝聚力强,工作中能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是狠抓纪律作风教育,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五是认真开展了党性党风教育,着重解决在遵守纪律、党性修养、工作责任心、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班子成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抓精神文明创建,树立良好民政形象

  三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了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xx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xx年年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单位”,2014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在创建活动中,、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干部职工热爱嵩县、热爱服务对象的观念,自觉珍惜和维护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抓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政策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按照年度和季度学习计划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对具体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学习记录、检查考核等逐项进行落实,保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狠抓窗口形象工程。教育全体职工树立“人人是窗口、人人是形象”观念,树立“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赢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塑造“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部门形象。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xx年以来,投资60万余元,对机关各股室的桌椅进行了更新,全部配备了电脑、空调,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筹建了低保、婚姻登记两个服务大厅,改善了办公环境,方便了人民群众,两个大厅节假日照常上班,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我局还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荣誉室,购置了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文体娱乐器械,活跃职工文化生活。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机关办公、卫生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从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以公开、便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在三年来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的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做到重在教育、防范在先。开展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活动,,制作了廉政宣传专栏,组织观看了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

  二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分工紧密挂钩,使班子成员人人肩上有责任,身上有压力。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对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优抚等民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坚持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公开办事程序,重新完善了政务公开内容。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把民政工作的业务项目和办事程序公开上墙,以利于广大群众监督。

  五是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投诉、监督电话,加大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利于相关单位和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五、抓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

  认真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了城市分类施保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面逐年扩大,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1、城市低保工作。保障人数由xx年的5100人增加到目前的7100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4%。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40元提高到160元,人均补差由70元提高到95元。按照社会化发放渠道按月及时足额兑现,三年来向上争取低保资金共计1415.5万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42.9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实现了应保尽保。。

  2、农村低保工作。保障人数由xx年的13320人增加到目前的20338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1%;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40元,按照社会化发放渠道按月及时足额兑现,三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117.8万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3、补充医疗保险及大病医前救助工作。三年来,共投入资金692.07万元,为全县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体72959人次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三年来,对3163名困难群众实施了补充医疗救助,理赔金额247.55万元,对584名大病患者进行了大病医前救助,救助金额67.18万元。补充医疗保险及大病医前救助制度的建立,使全县城乡困难群众有病能够得到及时的医治,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4)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本着尊重人权、自愿受助、开放管理、依法救助原则,几年来,共对320名流浪乞讨人员给予了及时救助。

  (二)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

  1、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工作规程不断完善。落实了救灾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灾民自救、部门包保、社会互助、政府救助的救灾工作机制,提高了社会化、科学化救灾能力和水平。

  2、及时查灾报灾。每次自然灾害发生后,我们都按照《河南省灾害应急救助规程》的要求,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灾区第一线,调查了解灾情,收集灾情资料和数据,并通过文字、报表和网络及时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及时为领导决策救灾工作提了供强有力依据。

  3、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三年来,累计下拨救灾款561.5万元、面粉30万斤,对全县38500户次、68426人次进行了生活救助;投入冬衣被加工款165万元,加工救灾棉被10500条、棉衣9000套,向上争取棉被2150条、衣物4600件,及时下拨灾区,解决了23680名缺衣少被困难;下拨灾民建房款102万元,帮助灾区178户因灾倒房灾民建房348间;下拨危房改造资金212.4万元,对全县165户困难群众草房、土窑洞、危土坯房进行了全面改建。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衣、食、住、医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

  1、集中供养率逐年增加。全县共有五保对象2833人。根据上级逐年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通知精神,三年来,我们不断改善敬老院办院条件,积极动员散养五保老人入院居住,集中供养率逐年增加,供养人数由xx年的567人增加到1133人。达到了五保对象总人数的40%。

  2、五保供养标准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xx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99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00元。三年来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033.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3、敬老院建设工作富有成效。xx年2014年,向上争取资金580万元,总投资1061万元,对全县16所敬老院进行了全面改、扩建,改、扩建后,16所敬老院占地面积由原来的51亩,扩大到90亩,建筑面积由扩建前的14990平方米,增加到23191平方米,住房间数由原来的507间增加到902间,住房结构由原来的土木、砖混结构变成现在的楼房,敬老院面貌焕然一新,住房条件和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省、市有关领导对我县的敬老院建设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4、工作人员及经费得到落实。随着五保供养标准的不断提高和集敬老院的硬件建设的逐步到位、服务功能和集中供养人员的不断增加,从2014年开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洛政〔2014〕58号)文件规定的7:1比例配备到位,全县共配备工作人员121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