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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卫生宣传资料

时间:2023-05-10 14:56:27

  导语: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关于精神卫生宣传有哪些?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精神卫生宣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精神卫生宣传

,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是精神卫生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对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数据显示,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约有1亿人患有各类精神疾病,其中约1600万人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这一庞大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不容漠视的群体的权利生态,对他们权利保障的程度与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法治化进程。

  精神障碍概念

  目前精神障碍患者普遍受到全社会的歧视、冷漠,人们对精神障碍概念理解不清。 “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 精神卫生法所称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以依法免费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贫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政府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可以得到优先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心理治疗、心理咨询

  心理健康关系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都要关注精神卫生问题,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在用人单位、学校、医院、,以及社区或福利、慈善等机构开展。心理治疗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为患者服务。

  实行“自愿住院”原则

  如何做到“有病当治”、“无病不乱治”。为了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中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非被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如自残、等;2.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如拦车、抢劫、砍人等,才能对其实施强制住院治疗。被“强制送医”的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

  权利怎么保障

  如何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等信息予以保密。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市精神病医院医务人员表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严重阻碍了康复者回归社会的步伐。“我们应该把精神病人当成普通病人来看待,不要像以往那样把病人关起来,锁起来,要让他们多出去活动,鼓励他们去参加工作,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同时呼吁“关爱精神障碍患者,能够促进他们积极就医,避免向更严重的病情发展,能够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同时也能降低患者发生危险行为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