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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3-05-18 23:00:13

  河北科技学院占地面积千余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200万册,现有教职工20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89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45%以上,目前在校学生2万余人。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2017年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欢迎参考!

  2017年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学院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河北省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首都北京南大门之称。学院占地面积1376亩,建筑面积34万多平方米。学院下设: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系、公共课部、培训部等五院一系两部,开设本、专科专业60多个,在校生10000余人。

  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河北科技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 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二条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专业分数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试录取: 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并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在院务会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为本科: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年135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专科: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年75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8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 邮 编:071000

  电 话:0312—2195866、2195966、2195900(传真)

  网 址:http://www.hbkjxy.cn E-mail:kejizhaoban@163.com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