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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18 23:00:13

  公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绩效实施与管理

  第一条:绩效考核指标执行

  1、请各部门尽快落实数据来源提报者,各数据提报部门务必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考核数据。

  2、被考核人应按严格月度绩效考核工作计划执行工作,并对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总结,对发现问题的提出改进措施。

  第一条 执行汇报

  被考核人需要向数据提供部门定期和不定期上报绩效指标执行情况,定期上报主要指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其中不定期汇报主要指出现重大问题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领导决策。

  第二条 执行监控

  执行监控由人力资源部组成;

  人力资源部对各数据提报部门在进行收集与分析考核数据等绩效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的,要求给与合理解释,需要改正的,提起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寻求改正办法,以确保部门工作按时完成;

  第二章 绩效考核

  第一条 考核周期

  绩效考核主要采取月度综合考核的方式

  第二条 月度考核

  (一) 绩效指标见《月度绩效考核目标》

  (二) 考核时间为上月26号至次月25号

  (三)考核组织

  1、人力资源部于每月月1号前提请数据提供部门按要求提供绩效考核数据

  2、数据提供部门提供的数据分定量数据,定量数据除提供根据指标定义计算的考核分值意外,还需要提供原始数据。

  3、人力资源部于5号前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计算和评分并上交考核领导部门审核;并在10号前予以公布。

  (四)考核得分

  综合考评得分=各指标得分合计(包含模糊评价考核分数)(见《月度绩效考核目标》)

  第三章 绩效反馈

  第一条 绩效反馈

  (一)考核结束后2日内,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并针对部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的改进意见;(参见附表一)

  (二)对绩考核结果有疑义的,自反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见附表二)由考核管理部对申诉做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二条 绩效总结

  1.考核指标不理想的,人力资源部提请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方案,部门负责人接收反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领导部门据此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执行;

  3.绩效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对绩效考核工作的模式、方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的讨论与评估,提出绩效考核体系改进建议或绩效考核办法修正案,报考核领导部审批。

  4.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管理问题,人力资源部编制管理问题分析,提交公司领导审阅与决策;

  (三)绩效考核文档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绩效考核制度和过程文件整理归档。

  本管理制度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予以不断修订。

  人力资源部 2013年11月25日

  附表一:

  绩效反馈面谈表

  附表二:

  绩效考核申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