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自主招生具体条件如下:
2017年中南大学自主招生条件参考
,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奖(含)以上。
(二)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我校对考生选考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
政策说明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本文来源:2016年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