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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容忽视 离职、退休纠纷多

时间:2023-05-10 14:56:27


伴随着中国老龄化阶段的到来,养老保险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自己的社会保险问题。当企业“退休潮”来袭时,什么员工档案丢失、员工社保未缴纳等诸多问题便层出不穷。如何解决企业与员工间的各项纠纷,如何让企业不再为此困扰呢?
社会保险知多少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是国家对社会人口实施的一种保障制度,各企业或个人不得根据意愿自行擅自做出更改的法律条例。如企业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便自作主张,不办理当事人的保险,可想而知最后势必会引起劳务纠纷。

为此刘昊斌律师为我们举出一则案例,某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当年的11月底为企业所有员工缴纳保险,而李某在3个月后遂提出离职,当时企业也没有多加思考,便为除了李某在内的所有员工缴纳保险。为什么唯独李某一人没有缴纳,原因是公司认为李某还有3个月就离职了,保险也没有交的必要了。当时李某并不知晓,便办理了离职手续,而在离职后李某自己也没有进行保险交纳的行为。数年后,李某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前去人才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却被告知保险未实际缴费不能办理。李某知晓后又找到原单位,将原单位告上法庭。

刘律师解释保险现当今越来越受到关注,企业要想不产生此类纠纷,就要熟悉并理解相关保险的法律条例。刘律师提醒到四月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多家会计事务所,按比例随机抽取一千户以上企业,进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专项审计。凡经专项审计发现有少报、,除按规定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外,还将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近期报道九年以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会计事务所共审计17000户企业,审计补缴金额约10亿元。

企业与员工双“保险”才是硬道理

离职与退休是企业必须面对的两个重要问题,如何减少企业与员工双方的损失也是我们一直在探讨的问题。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或多或少都会有疏漏的时候,要如何避免各项遗留问题呢,这就需要企业在相应的事件中找到好的处理技巧,知道如何减少或是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在此,刘律师为HR们讲到两则案例,一是本市公交单位在前些年经营不佳的情况下,内退了25名女职工,年龄都在44岁。日后随着公交车单位的转型,企业状况恢复了,老一批的员工都是干部级别,当退休后社保就相应高出之前内退的人员。原因是当年内退时社保缴费低,所以内退员工拿到手的就少,这让这25名内退员工觉得不平衡,遂上书的层层有关部门,以便讨回差额。二是老张从原单位离开后就到另一家企业谋职,当时档案等相关资料就未迁出,等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缺少档案,不能办理退休,当老张回到原单位寻找档案的时候,原单位已经找不到他的档案,遂老张将原单位告上法庭,请求得到相应补偿。

面对此两则案件,刘律师解释到,当企业对员工进行不合理内退,导致社保缴费基数低,进而导致退休费低,企业势必要承担一些相应的费用,然而一些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只是进行相关调解,具体的有关保险的事宜,还应企业依据相应法规进行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否则会使企业与与员工双方受到经济损失,得不偿失。同时,如果企业将员工的档案丢失或者遗失,都要依据法律条例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的。

最后刘律师提醒为了企业与员工的双“保险”,企业要减少在用工中各个环节的失误,减少企业为此纠纷所承担的损失;企业在此基础上还要掌握具体实务的操作技巧,运用得当,以便降低用工风险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