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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时间:2023-05-10 14:56:27

  2017年四川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欢迎阅读!

  一、申领条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4、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5、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二、提交材料清单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一寸照片两张);

  5、子女出生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下载方式:

  登录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下载

  网址http://12356.scpip.cn/scbm/index.html#

  然后选择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预约

  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模板打印出来就可以啦!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村级核实。夫妻双方(或一方)向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经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注:独生子女在2周岁以内的,持有生育服务证的,无需村(居)核实,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级审核、发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同时申领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一方申领的,只发给申请方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如果您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户籍所在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计生部门咨询。

  五、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六、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七、受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特别说明: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申领条件的,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