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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年内所有公办学校对随迁子女开放

时间:2023-05-10 14:56:27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从即日起,全省各地应保障随迁子女与当地少年儿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目前,为解决各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升学难”问题,安徽省各市都是划定定点学校,供随迁子女就近免费入学。对此,该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根据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与学龄人口数量、居住分布相适应的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从今年起到2017年,逐步取消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实现所有公办学校对随迁子女开放。

  意见要求,流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流出地也不得向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违规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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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日前出台的《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 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我省逐步取消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到2017年,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

  据了解,为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难”“升学难”问题,我市几年前就在阜城部分公办学校划定定点学校,供随迁子女就近免费入学。近两年,我市又按照国家关于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无障碍入学政策,制定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措施,只要提供流入地居住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即可享受就近入学,保证其受教育权益。

  根据意见,我市将进一步落实“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将根据新型城镇化试点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清理本地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制定本地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和实施办法。

  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到2017年,逐步取消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将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的“三个一样”,即流动人员凡持有效证明材料,其随迁子女就地、就近、免试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同样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流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流出地也不得向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违规收取费用。